排滲設施的平面布置根據尾礦場的地形條件、尾礦的滲透特性和尾礦的堆積高度通過滲流計算或滲流電模擬試驗來確定。一般先根據沖擊式破碎機價格初擬布置方案,再進行計算或試驗,直至滿足滲流控制要求。排滲設施平面布置的一般原則為:排滲設施一般與透水初期壩共同起排滲作用,排滲設施距初期壩壩頂約1倍尾礦砂的影響半徑處開始布置,對透水初期壩影響不到的堆積壩壩肩或不透水初期壩壩前的堆積壩,應距初期壩壩約0.5倍尾礦砂的影響半徑處開始布置。
堆積壩的浸潤線一般在1/2~2/3的堆積高度范圍逸出(不包括懸掛水的逸出點),故排滲設施只需在此范圍內布置,尾礦粒度細者取大值,尾礦粒度粗者取小值。排滲構筑物的間距,與尾礦砂的影響半徑、排滲構筑物尺寸及降水深度有關,一般可取略小于1倍影響半徑的值。尾礦堆積體與地形相交處,由于石子生產線的透水性小,滲流在此條件下產生壅高,在排滲設施影響不到的地段,宜設壩肩排滲盲溝。
反濾層的設計,一般應通過試驗確定參數,再進行設計。水泥球磨機在無試驗資料的情況下,一般采用工程類比法進行設計。反濾層必須滿足的條件:任意一層的反濾料不應穿過粒徑較粗一層的孔隙;每一層內的顆粒不應發生移動;被保護土層的顆粒不應被滲水攜帶出反濾層,但特別微細的土粒是允許被水帶走的;反濾層不應被淤塞,即特別微細的土粒能通過反濾層的孔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