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商品移動的方向進出口貿易可劃分為:
1:將其他國家的商品或服務引進到本國市場銷售。
2:將本國的商品或服務輸出到其他國家市場銷售。
3:A國的商品經過C國境內運至B國市場銷售,對C國而言就是過境貿易。由于過境貿易對進出口貿易的阻礙作用,目前,WTO成員國之間互不從事過境貿易。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是就每筆交易的雙方而言,對于賣方而言,就是出口貿易,對于買方而言,就是進口貿易。此外輸入本國的商品再輸出時,成為復出口;輸出國外的商品在輸入本國時,稱為復進口。
二、按商品的形態進出口貿易可劃分為
1:有實物形態的商品的進出口。 例如,機器、設備、家具等都是有實物形態的商品,這些商品的進出口稱為有形貿易。
2:沒有實物形態的技術和服務的進出口。專利使用權的轉讓、旅游、金融保險企業跨國提供服務等都是沒有實物形態的商品,其進出口稱為無形貿易。
三、按生產國和消費國在貿易中的關系進出口貿易可分為
1:指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不通過第三國進行買賣商品的行為。貿易的出口國方面稱為直接出口,進口國方面稱為直接進口。參考網址:http://www.ytoit.com/